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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票开出来多久后不能抵税

发布时间:2026-06-15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很多企业在处理税票抵扣时容易出现错误操作,以下是常见的错误行为及风险:
1. 拖延认证发票:部分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未及时认证,导致超过360日抵扣期限,直接损失进项税额;
2. 忽视发票用途确认:2020年起,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“用途确认”功能,若未将发票用途设为“抵扣勾选”,即使认证通过也无法抵扣;
3. 丢失发票未及时补救: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,未在180日内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及《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》申请认证,导致无法抵扣。

若您曾出现上述错误操作,或担心税票抵扣存在隐患,欢迎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,我们将帮您评估风险并制定补救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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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票超过抵扣期限可能引发以下法律风险,需引起重视:
1. 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经济风险:例如,某企业2023年1月取得一张1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税率13%),因未及时认证,超过360日抵扣期限后,无法抵扣13万元的进项税额,直接增加企业税负13万元;
2. 税务稽查的合规风险:若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大量发票超期未抵扣,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“未按规定保管发票”,面临罚款(最高1万元),同时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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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税票开出来多久后不能抵税的问题,我们可以通过具体法律法规来明确抵扣期限的依据。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)第十条规定:“自2017年7月1日起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,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。”

结合问题中的“税票抵税”场景,若企业取得2017年7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超过360日未认证或确认用途,将无法申报抵扣进项税额;若为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发票,原180日抵扣期限已过期,同样无法抵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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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税票开出来多久后不能抵税的问题,核心取决于发票类型及当前税法规定。
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通常为开具之日起360日内。

1. 若为增值税专用发票: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未认证或确认用途,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;
2. 若为增值税普通发票:除特殊情形(如农产品收购发票)外,一般不能用于进项抵扣,不存在“抵扣期限”的问题;
3. 若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:作为特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抵扣期限同样为开具之日起360日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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